買預售屋 4大奇招不可不知
房市行情強強滾,建商搶業績大出奇招,為了創造佳績,預售屋銷售時,常打出新奇的怪招,近日更有新手法,消費者買屋時,應保持理智,千萬不要隨之起舞,誤以為買到物超所值的房子,卻忽略背後的實際算法。
以下告訴你4個銷售手法,民眾購買預售屋時,不得不慎。
1.消費者先付訂卻只有優先通知權。
最近,像是貝森朵夫、文華苑等建案,都採用這種銷售手法。
代銷業者指出,建商暫不公開價格,消費者喜歡就先付訂金,但是,也只能擁有優先通知權,等到建商認為適當的時機再開價,屆時消費者若認為開價太離譜,可取消訂金。
只不過,這可能要位在黃金地段的絕佳產品,才有資格開出這種條件,否則建商擺出這種高姿態,恐怕會讓消費者卻步。
2.停車位計入房屋總價計算。
這種銷售手法,乍看之下彷彿房價比別人划算得多,蠢蠢欲動的消費者誤以為拿到好康價格,很容易就上鉤。然而,台灣房屋不動產分析師邱太(火宣)提醒,不要被這種數字遊戲所吸引。
他舉例,假設一戶權狀50坪的房屋,總價是3000萬元,算出每坪單價60萬元,但是,其實坡平車位10坪已包含在權狀中,車位每坪單價和房屋一般,都拉升到60萬元。
實際算法應該是,扣掉10坪的坡平車位,真正的權狀坪數應是40坪,以40坪乘上每坪60萬元,總價得出2400萬元,再加上停車位約200萬元的價值,總價應該是2600萬元,而非3000萬元,所以不能將停車位計入房價或房屋總坪數來計算。
3.成屋與樣品屋落差大。
為了吸引買氣,業者常建造美美的樣品屋,然而,建商有可能會用「偷尺寸」的方式,讓消費者誤以為空間很大,例如,衣櫃壁很薄、臥床尺寸縮小等,消費者置身其中,燈光美、氣氛佳,常因此下訂簽約,事後才發現並非如此,所以看屋一定要保持冷靜理智。營造大空間的感覺。
4.附贈設備轉為次級品。
目前,業者最常打出「買屋送裝潢」的號召,拉攏消費者,但是,往往在交屋之後,贈送的物品卻變成了次級品,與當初承諾的產品品牌有出入,所以,應在契約上以白紙黑字載明,裝潢設備所採用的品牌,不能以「同等級設備」含糊帶過,造成日後的紛爭。
最後,房仲業者也提醒,預售屋簽約有5天的審閱期,一定要在這段期間,找專業經驗的親友幫忙審閱,以免事後發生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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