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家,才會戀愛!

◎文/吳若權

 

 

    發生大地震那年,他還只是個讀中學的男孩;四年以後,他已經是個大學生了。每逢假日,同學們相約出去遊玩的時候,他總是背起簡單的行囊,匆匆搭夜車趕回家,積極參與重建工作。

 

    別以為這樣的年輕男子,生活沒有情趣。利用假日獨自返鄉服務,不到半年的光景,他不再形單影隻,午夜候車的月台上,身邊多了一位善解人意的女孩,經常陪伴在他歸心似箭的路途中。

 

 

    說來也是機緣巧合,他們兩個人的初遇,也就在候車的月台。只不過一個人往南、另一個人往北。在一次錯過班車的夜晚,兩個人有機會攀談,才知道彼此的情況。

 

    兩個人交往以後,她就把假日分為三種用途:有時候回家探望父母,有時候陪他回鄉服務,有時候留在學校宿舍──以溫習功課之名品嘗孤獨。

 

    因為懂得安排自己的生活,連母親都明顯發覺她長大了。知道她的戀情,並沒有特別的反對意見,反而悄悄分享過來人的經驗:「會戀家的男人,才懂得戀愛。像你爸爸呀,就很顧家,對家庭要有甜美的感覺,負起責任時,才會覺得愉快。」

 

    戀家,才會戀愛!戀家的人,懂得以幸福相待,談好戀愛。我一直相信:能夠真正享受於對家負責的愉快,才會真心陶醉於為愛付出的慷慨。

 

    看遍人間百態,幸福有各種不同的可能。但不變的真理是:一個戀家的人,在愛上另一個人之後,比較能夠表現自信、懂得付出。面對衝突時,也比較願意溝通。遇到挫折時,對未來有比較溫暖的期待。

 

    所謂的戀家,十有八九來自父母相愛、手足相親,讓人對家庭有無法抵擋的向心力;但也並不絕對。有些人的原生家庭十分灰敗,父母不斷爭吵、甚至離異,手足失散、流落四方,但基於對家的一種強烈的渴望,戀家的念頭也非常強烈,只不過在追求幸福的路途中,會比較辛苦、碰到比較多的挫折,但仍無損於他對愛的付出與珍惜。

 

    真正戀家的關鍵,其實是來自心理上對家的愛慕、以及行動上對家的付出。這兩者必須同時存在。

 

    倘若,只有心理上對家有愛慕,但行動上從來不肯付出,那只是對家的依賴,而不是真正的戀家,當家裡無法提供被依附的條件,便失去凝聚的力量。相對的,只有行動上對家的付出,但缺乏心理上對家的愛慕,那只是心不甘、情不願的施捨,自己做得疲累厭倦、家人也無法感受幸福愉快。

 

    真正的戀家,沒有親疏遠近的差別、也沒有人數多寡的限制。你不會在別人面前,故意表現一副「我的家庭好幸福」的模樣;在賓客離去之後,換上另一副「上輩子欠你死人債」的嘴臉。你也不會在離家五百里的路上,才渴望家的溫暖,千方百計找電話或寫明信片,紓解自己的思鄉之苦,一旦重新回到家,卻又不知道珍惜,將一切擁有的幸福,都視為理所當然。你更不會只是為了家人而活得苟延殘喘,當家人先後離開之後形同槁木。

 

    真正的戀家是:即使最後只剩下一個人,孤單寂靜的空間裡依然存在滿滿回憶和祝福。就算抱持不婚、或因為離婚而獨自一人,會因為心中有愛,而讓家變得溫馨光彩。

 

    (吳若權專欄「發現幸福」結集成「戀家才會戀愛」,由時報出版公司出版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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